在神戶美利堅公園東方大酒店,關於宴會、活動、宴會廳的使用,我們制定了以下使用規則,敬請您的理解。

<宴會廳使用條款>

  • 在約定的宴會廳使用開始至結束的時間內(以下簡稱宴會時間),將支付指定的宴會廳使用費。若超過宴會時間,將根據時間收取額外費用。
  • 宴會廳的準備工作不到1小時。在此之前使用,將收取「會議附加費」。
  • 宴會用餐時間基本為2小時。若延長時間超過2小時30分鐘,將收取「會議附加費」。
  • 一般來說,宴會時間為上午 9 點至晚上 10 點。
  • 晚上10點後使用,需加收50%會議室費用。

請於宴會或活動(以下簡稱宴會等)日期前三天中午前通知飯店工作人員準備食物等的人數(以下簡稱付費人數)人)。此後,所有安排均已完成,因此即使宴會當天出席的賓客人數少於付費賓客人數,您仍將被收取與付費賓客人數相同的費用。

預訂派對等時,可能需要支付訂金。飯店將根據預計的宴會總費用提供押金金額。

您可能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飯店提供的預計金額。

如果您想取消已經簽約的聚會等,則需要支付以下取消費用。

關於取消費用
從申請日起至活動日期前30天 宴會等預計金額的10%
(不含服務費和稅金)。
活動日期前29天起
直到15天前
宴會等預計金額的20%
(不含服務費及稅費)
活動日期前14天起
直到 7 天前
宴會等預計金額的50%
(不含服務費及稅費)
從6天到活動日期前一天 宴會等預計金額的80%
(不含服務費及稅費)
活動當天 宴會等的全額預估金額
(不含服務費及稅費)

*對於上述日期之前訂購或交付的印刷材料,將收取實際費用。
取消費用將從預計金額中扣除。

請顧客(包括顧客方的所有相關方)以及顧客直接要求的供應商充分小心,不得損壞或損壞飯店的設施、固定裝置和配件。如果設施、固定裝置等有任何損壞,飯店會指導您如何修理,您必須立即修理或支付損壞賠償金。

1. 以下物品為禁止攜帶物品,請勿攜帶。

  • 攜帶導盲犬及其他照顧動物以外的狗、貓、小鳥及其他寵物、家畜等。
  • 攜帶易燃物品等危險物品入境。
  • 攜帶散發惡臭氣味的物品。
  • 大聲喧嘩等擾亂公共道德的行為或可能給其他顧客帶來麻煩的行為。
  • 行動裝置等
  • 用於預訂時以外的目的。
  • 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。

若申請宴會等的顧客或參加宴會等的顧客違反或可能違反上述第1款至第7款規定的條款,則宴會等可能會被取消。另外,如果在指定日期之前未收到所要求的3.押金和4.預付款,公司將取消宴會等的預訂,並按照取消時的情況進行處理,請注意。的金額。

<有關展覽和時裝表演的規則>

  • 請主辦單位在決定展覽佈局之前與飯店工作人員討論細節。
  • 請使用飯店指定的承包商進行安裝。若主辦單位使用飯店直接指定以外的供應商,請事先徵得飯店同意。未經飯店同意,請勿直接向供應商提出要求。
  • 關於飯店內設置的招牌、資訊牌,請事先與飯店人員商定地點、時間、尺寸。飯店可能會要求您移除未經同意的物品。

  • 請提前告知裝卸、施工的施工負責人、運輸公司、運輸車輛數量、安裝銷售人員、施工人員數量、過夜工人(含臨時過夜客人)。
    進出施工設備和展品時,主辦單位或施工負責人必須在開工前到館參觀並監督直至完工。
    施工人員必須配戴飯店指定門禁卡,服裝得體。
    (請在一樓保安處報到並領取入場證)
  • 休息區、吸煙區和洗手間將由飯店指定。請勿進入施工場所以外的營業場所。
  • 請務必同意裝卸的開始和結束時間。請注意,我們可能會根據飯店情況要求您更改裝卸時間。
  • 設備的尺寸只能在不損壞飯店設施的情況下運輸。
  • 禁止將釘子釘入地板、牆壁、天花板等。安裝時請距天花板和牆壁至少 10 公分。
  • 運送、卸載、搭建時,請採取充分措施,防止建築物、地毯、固定裝置、配件損壞,如事先鋪設木板、帆布等防護用品。請勿在地毯、牆壁和天花板上使用水管膠帶。
  • 根據《消防法》,緊急出口、消防栓、防火捲簾前禁止展示。
  • 請注意,對於任何預計會對飯店設施造成損害的建築工程,我們可能會拒絕或提前取消您的合約。
  • 若飯店設施損壞,將由飯店指定承包商進行維修,活動主辦單位將承擔所有維修費用。
  • 施工過程中請特別注意噪音防治。根據情況,我們可能會要求您停止工作。
  • 主辦單位負責宴會廳的管理和展品的保存。
  • 主辦單位負責宴會廳使用期間(包括裝貨、施工、卸貨)期間的清潔工作。使用後,請主辦單位清除所有垃圾、紙箱等。
  • 請不要將紙板或任何其他物品放置在公共場所。如果已安裝,我們會要求您立即將其刪除。
  • 使用電梯時,請遵循飯店的指示。 (門寬170cm)
關於使用電梯時的最大載重量和乘坐範圍
最大承載能力 住宿範圍
電梯 3,200公斤 寬235×深240×高260(公分)

  • 活動場地裝飾請務必使用阻燃材料。 《消防法施工令第4條之3》
  • 未經消防部門許可,不得吸煙、使用明火或攜帶危險物品,因此請務必申請許可。 《神戶市防火條例第24條第1項》
  • 事件通知依《神戶市防火條例》第 54 條第 1 款第 3 項規定。

電話: +81-78-325-8119 (營業時間:週一至週五(假日除外)10:00至17: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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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戶美利堅公園東方大酒店

兵庫縣神戶市中央區鳩羽町 5-6 650-0042

電話: +81-78-325-8111 /傳真: +81-78-325-81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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